原协议住址新城区东半截巷28号院2号楼2单元6层东户,原房屋所有权持证人陈建春。在杨家村综合改造项目过程中由张中西、张金龙、马利霞,身份证号610102194904140912、61010220000309091X、41082519770329552X;签订了住宅拆迁安置协议书。目前该项目正在回迁安置,多方联系后目前无法联系到陈建春,由张中西、张金龙、马利霞前往杨家村综合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指挥部进行回迁安置选房,并按照回迁指挥部相关要求办理后续结算等相关事宜。本人张中西、张金龙、马利霞郑重声明,进行回迁安置选房是我本人的真实意愿,如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与杨家村综合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指挥部无关。
张金龙 张中西 马利霞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