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吕小兰(身份证号:61010219661227***):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11月25日针对你在西安市新城区长缨西路364号184幢20302室的房屋作出新政征补决〔2024〕3号《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若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西安市新城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同步刊发报纸:《西安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