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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认购书登报声明

购房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

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合同法》上认购书视为要约合同。

高陵登报案例

本人耿海鹏(身份证号码61042619780710091X)不慎将高陵凤凰城53-F1-6F-165车位认购书丢失,号码0000910;收据丢失,号码0021072金额:37800元,0069102金额18900元。在此申报遗失,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及经济纠纷与开发商(高陵金泓投资有限公司)无关。

张小雅遗失高陵万科都会上城5号楼1205号房认购书(编号64546,金额2万元),声明作废。产生任何法律纠纷,于开发商无关。

刘小艳不慎遗失高陵玫瑰园1期3-2406号房商品房认购书,编号056456,金额3万元,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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