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安置公告范文一
太乙宫街道新一社区增减挂钩项目回迁安置公告
长安区太乙宫街道新一社区增减挂钩项目的被拆迁人:
兹定于2019年11月15日、16日(每天8:30至17:00)对太乙宫街道新一社区回迁项目的被拆迁人进行回迁安置集中签协议,发放选房顺序号。届时,请按时到新一社区办公大楼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1.签订协议户主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银行卡及复印件;
2.签订协议户主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前办理委托手续,受托人需携带户主及受托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银行卡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回迁将按照“早签协议、优先选房”的原则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给予奖励,请相互转告,过时责任自负。
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办事处
西安市长安区太乙宫街道新一村村民委员会
2019年11月12日
回迁安置公告范文二
未央区泘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
兹定于2013年10月15日—10月24日对未央区泘沱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进行回迁安置。届时,请按照《回迁安置宣传手册》中具体说明,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一、每天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二、办理地点:
1.安置政策宣传及户型图分布地点:浐灞二路东段西安浐灞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
2.选房地点:浐灞二路东段西安浐灞国际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大厅。
三、办理回迁安置手续时应携带的证件:
1.《房屋拆除通知单》;
2.《泘沱村拆迁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单》;
3.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私章;
4.产权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家人经办,经办人除携带1、2、3条所需证件外,还应携带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经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私章。
请相互转告,过时责任自负。(具体选房时间以回迁安置通知为准)
西安市未央区谭家街道泘沱村城改项目回迁安置办公室
20xx年10月13日
回迁安置公告范文三
尊敬的体育场和少年宫片区、市委大院北区和军分区南片区回迁安置户:
位于沂蒙路212号的大院北区还建楼已具备回迁条件,现定于2015年4月21日至2015年4月30日集中组织回迁。请各住户根据征收办电话通知的时间(征收办按照单位逐户电话通知),携带户主身份证(户口薄)及身份证复印件、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到大院北区回迁办公室办理结算及房屋交付手续。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2015年4月份,逾期仍未办理回迁手续的,不予计算超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请各住户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lyfdc.gov.cn)。
特此公告,并请相互转告
回迁地点:大院北区回迁办公室(桃源大世界南邻)
咨询电话:8325598
体育场和少年宫片区征收改造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市委大院北区和军分区南片区征收改造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二〇xx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