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为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范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而制定。
一,遗失补办的,需提供:
1.1在当地国家认可的报刊上登报挂失,刊有“证件名称、医疗机构名称、许可证编号等”挂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一份);
1.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1.3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
2.污损更换的,需提供:
2.1书面申请(一份);
2.2卫生许可证原件;
2.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4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