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的招生季即将开始,2020年的家长们,孩子的入学资料你准备好了吗?还没准备的请看这里哦~小编还整理了大家关心的热门政策问题,一起看看!
提醒:以下信息为参考2019年入学政策,仅供参考!
对照准备入学材料
1. 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
2. 非本区县户籍新生入学:
(1) 随迁子女:办理“四证”
“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2) 集体户孩子
无房证明(若你无房,是租住情况,去房管局开这个证明)、租住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明、社区的居住证明、户籍证明、孩子的疫苗本
(3) 拆迁户入学
户口簿、租房合同、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拆迁证明
网上登记及注意事项
(参考2019年报名信息)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使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登记。其他区县(开发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本区县(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登记。
注意事项:(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
(1)登录报名系统
学生及其家长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或微信公众号。
(2)确认相关信息
登录系统后,学生及其家长确认已知晓报名须知;承诺自愿报名,并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修改密码
确认相关信息后,必须修改初始密码,方可录入个人信息。
(4)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
学生及其家长应如实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要求:尺寸250*350,小于100K,png 或 jpg 格式)。
(5)志愿填报
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成后,进行志愿填报。填报前,须阅知所报学校相关信息,慎重选择。确认志愿后,报名结束。
各区户籍新生入学问题
2019各城区
公办小学本区户籍新生入学问题
小西根据各区发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大家总结了本区户籍新生入学的相关问题。各城区的政策有所不同,家长们务必对应各自所属的城区细读具体要求。以下是一些大家可能遇到的普遍问题:
年龄要求:2019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雁塔区
材料: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区小学审验资料
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备案
高新区
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全家户口簿及儿童《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按照学区登记入学。
未央区
学校根据登记情况分批通知学生持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材料: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在学区对应小学登记入学,人户分离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人户分离未购房的需提供租房合同、租住地社区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
学区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由教育.局根据其他学校学位情况和落户人员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莲湖区
按照学区划分方案,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学校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在安排完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莲湖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材料: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由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
碑林区
家长持全家《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对口学校资审。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对口学区小学备案。
新城区
按照学区划分方案,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学区学校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在安排完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新城辖区内统筹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材料: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由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办理认定学位登记手续。
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灞桥区
材料: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特殊情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对口学区小学备案。
长安区
入学年龄: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均应在2019年秋季入小学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区级以上医院病例或其他有关资料),报户籍所在地街道中心学校及区教育.局核准备案,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审核派位:5月28日-6月3日,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网报系统提示时间到指定资审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6月3日前,各资审点完成适龄儿童入学报名的资格审查。
认定学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带领,于7月1日-7月2日持户口簿、《入学通知书》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为其发放《入学通知书》的小学办理认定学位手续。
入学热点问题汇总
1.《通知》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坚持“市级统筹,以县(区)为主”、“免试入学”、“公正公开”等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想读其他区的公办学校,户口还在外地,是否转过来在要读小学所在区的集体户口就有机会?户口不在这个区的话,基本上就没机会?
答:如果户口在外地可以按照外来务工入学,但是一般分的学校质量不太好,得要有居住证;不然就没有办法上,或者是办理集体户口,集体户口也一样的可能会被分流。
3.孩子和妈妈的户口都在外公家,户主是外公,这样能上户口所在地的小学吗?
答:孩子的户口需要至少一方和父母在一起,只要保证这个先决条件,是可以上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的。
4.我的孩子在户籍所在区县公办学校上学有啥要求?
答:小学入学要求:2019年秋季小学入学学生原则上应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持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登记入学。
初中入学要求: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登记入学。未在户籍所在学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如申请升入户籍所在学区初中,持户口簿和《毕业生登记表》等,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统一受理、审核,根据区域内初中学校容纳学生情况统筹安排就学。
5.住在某学校学区内的小区,孩子一定能上这所学校吗?
答:学区划定后,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会根据学校招生规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明确入学登记和新生录取程序,首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辖区统筹安排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6.孩子户口的户主和房产证名字不一致(房产证的名字没有在孩子所在户口本上)上学怎么办?
答:孩子户口与父母一方在一起,且房产证名字上的一方没有和孩子户口在一起,在升学时需要多提供一份夫妻双方结婚证。
7.我不是西安人,在西安打工,是不是就应该算是西安市进城务工人员?
西安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8.你好,孩子户口没有跟父母在一起,父母户口在莲湖区,如何选择在莲湖区上小学。麻烦给点建议。
答:孩子的户口需要至少和父母其中一方在一起,建议您尽快将孩子户口和父母迁在一起,才可保证孩子正常入学。
9.我户籍是长安区人,在未央区务工,孩子可以在未央区上小学和初中吗?
答: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及高新区托管原雁塔区和原长安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10.我的孩子该上学了,可是我不想让他去上学可以不?
答: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我的孩子该上小学了,可孩子因身体状况不能入学怎么办?
答: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缓至下一年入学。
12.我想让孩子上民办小学,怎么样入学?
答: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与公办学校同步原则,由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指导学校自主招生。民办小学招生范围为西安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西安市义务教育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
13.《通知》对各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有纪律要求吗?
答:《通知》要求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即: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
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
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特别提示:家长朋友们一定要严格按照招生入学政策要求为孩子落实好上学相关事宜,不要相信任何人可以为孩子办理入学的承诺。
14.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是如何管理的?
答:义务教育学校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会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录入学生信息。转学学生学籍问题,由转入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按要求完成学生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