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收取的资料)
一、新成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刻制印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照片、扫描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者介绍信 (见第三页附件)
3、法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 国家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刻章
- 证件的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国家政府机关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社会团体如各种协会,要提供法人登记证书,事业单位上述两种情况都有,视情况而定)
- 负责人或法人的身份证原件或扫描件
- 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盖主管部门公章。(国家政府机关的上级部门就是直属上级,如莲湖区工商局上级部门就是区政府,社会团体的上级部门是西安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二、遗失补刻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介绍信盖公章 (见第三页附件)
4、遗失声明盖公章 (见第五页附件)
5、登报的报纸原件
注:公章丢失的,介绍信法人签字按指纹,公章没有丢失的,加盖公章并且法人签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税号变更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新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介绍信盖公章(客户提供经办人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照片及半身照)
4、企业信息表(自行在红盾网上打印)(税号变更的不需要此项)
5、《旧印章破损处理确认单》及旧印章收回 见第四页
四、旧印章换刻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介绍信盖公章(客户提供经办人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照片及半身照)
4、《旧印章破损处理确认单》及旧印章收回 见第四页
五、未提及的情况后续补充,务必按照要求让客户提供资料。
(公安备案系统录入和装订资料要求)
一、新成立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刻制印章(录入及装订要求)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2、介绍信(法人签字按指纹)
其他情况录入及装订要求与收取资料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