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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遗失登报

本人赵长亮,身份证号1321211***14,于2017年7月11日在西安市昌隆实业有限公司龙发.龙泊湾项目购买11-2-1303号房,票号8007634,首付金额110756元,现将票据丢失,声明作废。

王艳购买枫桦建设开发的枫林九溪A地块2-20202号房,丢失商品房买卖合同两份及购房发票1张,声明作废,由此产生法律纠纷,由本人承担,与开发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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